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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案件
(2017)苏0903行初3号
案情:原告许某、陈某诉被告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一案,原告于2017年1月3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。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,于2017年3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原告许某及许某和陈某的共同委托代理人杨某,被告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以下简称东台住建局)的纪检组长及该局法定代表人许某的委托代理人沈某、虞某到庭参加诉讼。本案现已审理终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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